关于设立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各附属学校:
为全面提升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专家的引领、示范、激励、凝聚和辐射作用,提升附属学校科学研究能力。同时使附属学校成为办学示范基地、教师成长基地、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师范生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基地,依据《华南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基础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3〕179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经研究,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决定设立“专家工作室”。
附件:设立专家工作室方案
联系人:袁艳萍 020-85215628 15622106771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