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部

2015-09-14 00:0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点击: 收藏本文

  一、部门职责

   负责整合华南师范大学各项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合作

  项目。建立健全合作园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合作园所的各项工作,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二、岗位职责

  1、幼教部部长

  1)负责幼教部的全面工作

  2)负责对学前教育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整体把关。

  3)负责对合作园所的监督和管理。

  4)统筹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

  5)统筹其他学前教育合作项目的开展。

  6)协助完成对合作园所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7)负责完成本科室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幼教助理

  1)配合部长制定学前教育合作项目的实施方案。

  2)根据部门制定的合作园所监督和管理制度,负责对合作园所的监督与评估工作。

  3)对合作园所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

  4)为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指导其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

  5)根据合作园所的需要,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的合作支持。

  6)指导并参与对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7)完成中心及部长分配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