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整合华南师范大学各项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合作
项目。建立健全合作园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合作园所的各项工作,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二、岗位职责
1、幼教部部长
1)负责幼教部的全面工作
2)负责对学前教育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整体把关。
3)负责对合作园所的监督和管理。
4)统筹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
5)统筹其他学前教育合作项目的开展。
6)协助完成对合作园所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7)负责完成本科室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幼教助理
1)配合部长制定学前教育合作项目的实施方案。
2)根据部门制定的合作园所监督和管理制度,负责对合作园所的监督与评估工作。
3)对合作园所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
4)为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指导其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
5)根据合作园所的需要,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的合作支持。
6)指导并参与对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7)完成中心及部长分配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