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主管副校长兼任)
主持教育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二)常务副主任(社会服务处处长兼任)
1、主持教育发展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和完善中心队伍、规章制度等自身建设。
3、负责起草、制定和修订对外合作办学(基础教育)的管理办法。
4、分管教育发展中心项目拓展部。
5、组织落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主任1(社会服务处副处长兼任)
协助常务副主任分管教育发展中心项目拓展部工作。
(四)副主任2
1、分管行政办公室的工作。
2、负责教育发展中心人事(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
3、负责教育发展中心财务工作。
4、负责教育发展中心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教育发展中心后勤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兼任教育发展中心行政办公室主任。
(五)副主任3
1、分管基础教育部、幼教部的工作。
2、负责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附属学校业务管理与服务、办学质量的评价和监控等。
3、负责整合华南师范大学各项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合作项目工作。
4、组织落实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兼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初级中学校长。
(六)副主任4
1、分管附属学校的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2、组织落实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兼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