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招聘教育教学助理公告

2021-05-07 11:48:5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传播先进教育理念,输出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服务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学校积极发挥教师教育学科优势和基础教育品牌优势,与地市政府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多层次合作,目前已签约合作办学附属学校42所,附属幼儿园29所,优质附校资源辐射17个地市,有力推动了当地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学校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和社会需求,按照“办学示范基地、教师成长中心、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师范生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基地五位一体”的办学思路,为合作办学的学校(幼儿园)提供督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以及专业支持等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品牌。

现因教育发展中心业务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1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幼教部

教育教学助理

1.组织附属幼儿园教师招聘、幼儿园办园评估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承担幼儿园督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以及专业支持等服务相关的工作

3.承担上级安排的、受有关幼儿园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1

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育规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备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岗位条件

1.具有现代学前教育理念和视野;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

2.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社会人员需具备1年(含)以上学前教育领域的相关工作经验。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不宜报名的相关情形者不得应聘。

4.具有幼儿园中层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经历者优先考虑。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uafuyuanzhang@163.com,邮件主题和登记表、信息表、PDF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教育教学助理】-手机号”(例如:张三-【教育教学助理】-13600001111)。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

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应聘资料信息表》(附件2);

3)以下证书、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扫描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免冠彩色生活照一张、身份证(正反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国外及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如有)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心通过邮件发考核通知,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与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邮箱信息。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后通知。

(三)体检考察

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分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中心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由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实施

(四)聘用与递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产生拟聘名单。受聘人员与华南师范大学签定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按面谈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聘期及试用期

聘用人员是非事业编制人员,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设置试用期,期限为半年,教育发展中心将对入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具体表现和人职匹配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

四、工资待遇、福利及工作地点

入职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参照《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工资薪金由教育发展中心按月发放,并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内。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5.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我们对所接收的报名材料履行保密义务。

7.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电话:020-85215628

4.联系人:王老师

5.应聘邮箱:huafuyuanzhang@163.com

6.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jyfzzx.scnu.edu.cn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应聘资料信息表.xlsx